口腔保持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第35號)
發(fā)布日期:2022-09-15 閱讀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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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保持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口腔保持器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口腔保持器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并說明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申請人和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guī)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guī)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xiàn)行法規(guī)、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guī)、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中保持器適用于鞏固牙頜畸形矯治完成后的療效。
根據《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保持器的管理類別為Ⅱ類,分類編碼為17-07-07。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活動的定制式保持器,如哈利氏保持器(Hawley保持器)、壓膜保持器。固定式保持器(如舌側保持器)、非定制式保持器(如非定制式硅膠保持器)等不適用于本指導原則。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jiān)管信息
1.申請表
1.1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應與產品特征一致,由一個核心詞和一般不超過三個特征詞組成。命名舉例:保持器、正畸保持器、定制式保持器、可摘保持器。
1.2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保持器注冊單元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
例如:產品結構組成、性能指標不同,Hawley保持器與壓膜保持器建議不作為同一注冊單元申報。
膜片材質不同的壓膜保持器建議不作為同一注冊單元申報。
2.術語、縮寫詞列表(如適用)
3.產品列表
4.關聯(lián)文件
5.申報前與監(jiān)管機構的聯(lián)系情況和溝通記錄(如適用)
6.符合性聲明
(二)綜述資料
1.概述
1.1產品的通用名稱及其確定依據
1.2產品的管理類別
1.3適用范圍
1.4如適用,描述有關申報產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別細節(jié),如:申報產品的歷史概述、歷次提交的信息,與其他經批準上市產品的關系等。
2.產品描述
2.1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2.1.1產品工作原理/作用機理
牙頜畸形矯治完成后,牙和頜骨有退回到初始位置的趨勢;矯治后牙齒周圍的骨骼及鄰接組織需要一定時間完成改建(正畸治療后6~12個月牙周組織完成重建,而彈性纖維的改建需要1年左右[1])、建立的平衡、更改口腔不良習慣;而生長發(fā)育、第三恒磨牙萌出等因素也會影響治療效果。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此期間將牙齒維持在理想的美觀及功能位置,防止牙齒移動。該措施即保持 (retention)。保持是矯治過程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階段和組成部分[2]。
采用機械保持裝置(保持器retainer),可將牙齒或頜骨穩(wěn)定于矯治后的特定位置,保持臨床治療效果,防止復發(fā)(relapse)[3]。
2.1.2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適用于本指導原則的保持器主要分為Hawley保持器和壓膜保持器,形式如圖1:
Hawley保持器通常由正畸絲、正畸基托聚合物等制成。
壓膜保持器通常由醫(yī)用級聚氯乙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4-環(huán)己烷二甲醇酯(PETG)或聚氨酯等材料,經熱壓、打磨、拋光而成。
2.2型號規(guī)格
2.3包裝說明
2.4研發(fā)歷程
2.5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參考和比較
3.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3.1適用范圍:用于鞏固牙頜畸形矯治完成后的療效。
3.2預期使用環(huán)境:產品首次使用時在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由專業(yè)牙醫(yī)為患者裝戴,調試好后可由患者日常自行裝戴,并根據醫(yī)囑定期復診。
3.3適用人群:本產品目標人群為需要鞏固正畸矯治完成后療效的患者。
3.4禁忌證:
3.4.1患有全身系統(tǒng)性疾病并經過口腔??漆t(yī)生和全科醫(yī)生綜合評估不適合佩戴保持器的情況;
3.4.2對保持器材料過敏者。
4.申報產品上市歷史(如適用)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應參照YY/T 0316《醫(y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對保持器進行風險分析,對產品生命周期全過程實施風險管理。以下依據YY/T 0316附錄E列舉了保持器的主要危害舉例(見表1)。
表1 保持器的主要危害舉例
危害的分類 | 危害的形成因素 | 可能的后果 | |
生物學危害 | 生物不相容性 | 用于生產加工保持器的材料,不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推薦的消毒方法導致材料發(fā)生變化不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 產生毒性、刺激等反應,如牙齦刺激、紅腫等。 |
材料過敏 | 使用前未了解患者過敏史,未在說明書中警示;或材料的金屬有害元素超標。 | 引起患者過敏 | |
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 使用前未有效清潔、消毒;設計單上標記與模型不一一對應,標識不清。 | 引起患者局部、交叉感染。 | |
機械 危害 | 產品表面不光滑 | 產品粗糙部分磨損、劃傷牙齦、口腔粘膜及或軟組織等。 | 對患者牙齦、口腔黏膜及軟組織造成意外傷害。 |
不適當?shù)牟牧匣蚣庸み^程中工藝參數(shù)的控制失效,如力學性能無法滿足要求 | 未選擇正確的原材料或生產過程控制失效。 | 保持器斷裂,可能導致患者誤吞、刺破患者口腔內軟組織,對患者造成傷害。 | |
操作 危害 | 不適當?shù)牟僮髡f明 | (1)患者未按說明書推薦的方法清洗,導致保持器發(fā)生腐蝕變形。 (2)患者未按時復診,未及時調整保持器導致正畸后保持效果無法達到預期。 (3)患者保持器佩戴后感覺不適或松動,未及時就醫(yī)調整,自己手動修正。 (4)患者未遵醫(yī)囑及說明書要求保持良好的口腔衛(wèi)生習慣。 | (1)無法保證使用的有效性或無法正常使用。 (2)保持器斷裂,可能導致患者誤吞、刺破患者口腔內軟組織,對患者造成傷害。 (3)引發(fā)齲壞、牙周疾病等口腔問題。 |
環(huán)境 危害 | 儲存偏離預定的環(huán)境條件 | 儲運條件(如溫度、濕度、酸堿度)不符合要求。 | 產品變色、銹蝕。 |
意外的機械破壞 | 儲運、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的機械性破壞。 | 產品使用性能無法得到保證或者無法保證正常使用。 |
企業(yè)還應根據自身產品特點確定其他危害,可通過產品設計控制、產品原材料選擇、產品技術性能指標的制定、正確的標簽標識、生產和檢驗控制、產品說明書等多項措施以降低風險至可接受水平。
2.醫(y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3.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3.1申報產品適用標準情況
3.2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制定應符合《醫(y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法規(guī)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技術特征和臨床使用情況來確定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本指導原則給出保持器需要考慮的產品基本技術性能指標,申請人根據自身產品的技術特點和用途制定相應的性能指標,且性能指標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
3.2.1Hawley保持器產品性能指標至少應包括以下幾點:
3.2.1.1設計:應按醫(yī)療機構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設計文件制造。
3.2.1.2原材料:保持器的制作,應使用具有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的原材料,如使用未經注冊的原材料,應列出適用的性能指標,如正畸基托聚合物應按YY/T 0270.2《牙科學 基托聚合物 第2部分:正畸基托聚合物》列出適用的性能指標。
3.2.1.3外觀:保持器暴露于口腔的金屬部分應高度拋光,其表面粗糙度應達到Ra≤0.025μm。固位體、基托、卡環(huán)、連接體的表面應光滑、有光澤、無裂紋、無孔隙。
3.2.1.4組織面:保持器的組織面不得存在殘余石膏。
3.2.1.5色穩(wěn)定性:基托樹脂部分應顏色均勻,具有良好的色穩(wěn)定性。
3.2.1.6密合度:保持器應與工作模型貼合牢固,不易松脫。
3.2.1.7正畸絲應一體成型,不應有明顯的彎制痕跡。
3.2.1.8保持器的樹脂基托部分最薄處應不小于0.6mm。
3.2.2壓膜保持器產品性能指標至少應包括以下幾點:
3.2.2.1設計:應按醫(yī)療機構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設計文件制造。
3.2.2.2原材料:應為具有醫(yī)療器械注冊證的牙膠片/牙科膜片制成,如使用未經注冊的原材料,應列出適用的性能指標。
3.2.2.3產品基本要求:
外觀:產品內、外表面和邊緣應光滑,不得具有外來雜質、污點、裂紋/縫、鼓泡、鋒棱、毛刺、孔隙、劃痕等缺陷。
顏色:保持器應無色透明。如有個性化需求,需符合企業(yè)的宣稱。
覆蓋: 壓膜保持器應覆蓋全部牙列,如果有第三磨牙,應覆蓋該牙近中部分。
尺寸準確性:保持器與工作模型的平均尺寸偏差應≤0.5 mm。
3.2.2.4物理性能:
密度:不大于2.6g/cm3。
厚度:產品的厚度應在宣稱的范圍內(明確最小值)。
吸水值:保持器單位體積質量的增加(吸水量)不應超過32μg/mm3。
拉伸性能:保持器的拉伸彈性模量應介于500MPa~2400MPa范圍內。
耐磨耗性能:產品按附錄的方法一試驗,質量損失應小于0.25g/1000r。
耐撕裂性能:直角撕裂強度應大于100kN/m。
溶解值:保持器單位體積質量的損失(水溶解性)不應超過1.6μg/mm3。
密合度:保持器應與工作模型貼合牢固,在模型上不應有翹起、擺動、旋轉、下沉等不穩(wěn)定現(xiàn)象。
熱穩(wěn)定性:產品按附錄的方法二試驗,質量變化不超過1%。
色穩(wěn)定性(如適用):保持器應顏色均勻,具有良好的色穩(wěn)定性。
3.2.2.5化學性能:
酸堿度:檢驗液和空白液pH值之差應不超過1.5。
重金屬總含量:檢驗液中重金屬總含量應不超過1μg/ml。
還原物質(易氧化物):檢驗液和空白液消耗高錳酸鉀溶液[ c (KMnO4)=0.002mol/L]的體積之差應不超過2.0ml。
蒸發(fā)殘渣:蒸發(fā)殘渣的總量應不超過2mg。
上述性能指標若在牙膠片/牙科膜片階段已經檢測,申請人如能證明生產加工工序對該類指標無影響,可免于在成品階段重復檢測。
3.3檢驗報告
3.3.1檢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人按照《醫(yī)療器械注冊自檢管理規(guī)定》出具的自檢報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資質的醫(y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3.3.2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驗的產品應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研究資料
根據所申報的產品,提供相應的研究資料。
4.1化學和物理性能研究
原材料已取得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或備案憑證,申請人需提供原材料供應商信息及驗收標準。
原材料由申請人自行研發(fā)生產的,需明確各種原料的化學名稱、CAS號、金屬牌號、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分子量(如適用)、來源和純度(如適用)、使用量或組成比例、作用、符合的標準、申請人的驗收標準及相關的支持性資料,建議以列表的形式提供,并說明原材料的選擇依據及來源。
申報資料中應包括產品性能研究資料以及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和編制說明,包括所有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
Hawley保持器的力學性能與彎制鋼絲及醫(yī)生安裝調試相關,可不單獨進行研究。
壓膜保持器的力學研究對維持矯治效果和舒適度等方面有著重要影響,下面給出一些常見的力學研究項目和研究方法供參考。
研究項目:材料的短期力學表現(xiàn),如彈性模量、屈服強度、極限強度、殘余應力、蠕變極限等參數(shù);材料的長期力學表現(xiàn),主要是應力松弛性能及對不同環(huán)境侵蝕的抵抗性能。
研究方法:對材料力學性能的研究通常是用專用儀器進行拉伸試驗及松弛試驗,對保持器力學表現(xiàn)的研究主要是通過理論應力分析法及實驗應力分析法。理論應力分析法通常使用的是有限元法模擬,實驗應力分析法可以是電測法或模擬試驗法。
4.2生物學特性研究
保持器接觸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齒硬組織外表面,屬于表面接觸的器械,根據YY/T 0268《牙科學口腔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接觸時間結合產品具體的使用方法確定,應考慮累計使用時間,生物相容性評價應遵循GB/T 16886.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和YY/T 0268《牙科學口腔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相關要求。
對于使用已取得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原材料制作的Hawley保持器可豁免生物學試驗,并將注冊證作為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資料的一部分。
對于使用已取得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原材料制作的壓膜保持器,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中應提供產品經生產加工后對原材料生物相容性安全無影響的研究資料。
若不能說明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或使用未取得醫(yī)療器械注冊證的原材料,應考慮潛在的累計作用,可根據YY/T 0268《牙科學口腔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項目選擇》和GB/T 16886.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按接觸的總時間評價成品,生物學試驗項目建議至少考慮:細胞毒性、遲發(fā)型超敏反應、刺激或皮內反應、亞慢性全身毒性、遺傳毒性。
4.3清潔、消毒、滅菌研究
保持器通常由使用者清潔、消毒(如適用):應當明確推薦的清洗和消毒工藝(如適用)、工藝的確定依據以及驗證的相關研究資料。若保持器經消毒后可能產生殘留物質,應當對消毒后的產品進行殘留毒性的研究,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相關研究資料。
4.4證明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資料。
5.非臨床文獻
6.穩(wěn)定性研究
6.1應明確保持器產品的安裝有效期,即在患者口腔內取模至安裝的最長期限。還應明確產品的質保期。
6.2運輸穩(wěn)定性:應明確產品的內包裝形式并確保包裝在宣稱的運輸儲存條件下,在產品有效期內能夠對產品起到防護作用并保持產品清潔。產品包裝驗證可參考GB/T 19633.1、YY/T 0681.15等標準進行,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包裝材料的選擇應考慮以下因素:包裝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是否會引入重金屬、微生物等外來物質;包裝材料與成型和密封過程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產品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標簽系統(tǒng)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貯存運輸過程的適合性;包裝有效期。包裝驗證的資料內容應與包裝說明中給出的信息相符。
(四)臨床評價資料
申請人應按照《醫(y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選擇臨床評價路徑,提交臨床評價資料。
1.通過同品種醫(yī)療器械臨床數(shù)據進行分析、評價
按照《醫(yī)療器械臨床評價等同性論證技術指導原則》,產品性能需與同品種器械進行對比,如壓膜保持器的拉伸性能、耐撕裂性能等相關力學性能指標,申請人可通過實測獲得對比數(shù)據,亦或通過原材料檢驗報告獲得實測數(shù)據。值得注意的是,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試驗條件需一致。
對于部分性能指標,國家/行業(yè)標準和ISO標準已制定了接受限值,按照標準中的方法和參數(shù)進行測試,結果符合標準接受限值要求,一般不再要求與同品種器械進行測試對比。例如:YY/T 0270.2《牙科學 基托聚合物 第2部分:正畸基托聚合物》、YY/T 0114《醫(y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用聚乙烯專用料》(如適用)等相關標準中有明確接受閾值的性能要求可不進行對比,申報產品檢驗報告中的實測值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即可,如吸水值、溶解值、酸堿度、重金屬總含量、還原物質、蒸發(fā)殘渣。
所選擇的同品種產品與申報產品在部分項目上雖有差異,但綜合評價兩者應基本等同。對比項目中同品種信息無法獲取的,如生產工藝、原材料牌號等,也可不填寫直接作為差異項,提供相匹配的安全有效性證據。
2.通過臨床試驗數(shù)據進行分析、評價
已有臨床文獻資料、臨床數(shù)據不足以確認保持器安全、有效的,應開展臨床試驗。在中國境內開展行臨床試驗的,需符合《醫(y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相應要求;在境外開展臨床試驗的,需符合《接受醫(yī)療器械境外臨床試驗數(shù)據技術指導原則》的相應要求。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要求的編寫應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同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不限于此):
1.原材料相關信息。
2.建議每天佩戴時間。
3.產品使用說明、禁忌證及其他應該說明的問題等。
4.注意事項應明確以下內容:
4.1需要在具有專業(yè)資質的醫(yī)師指導下進行首次佩戴。
4.2保持器戴用前應經過清潔消毒并根據產品的材料特性明確推薦的清潔消毒方法。
4.3對治療依從性要求的提示性語言。
4.4進食、刷牙的要求。
4.5過敏反應的處理方法。
4.6在貯存、運輸過程中的要求。
5.禁忌證至少應有以下內容:
5.1患有全身系統(tǒng)性疾病并經過口腔??漆t(yī)生和全科醫(yī)生綜合評估不適合佩戴保持器的情況;
5.2對保持器材料過敏者。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1.綜述
2.生產制造信息
3.質量管理體系程序
4.管理職責程序
5.資源管理程序
6.產品實現(xiàn)程序
7.質量管理體系的測量、分析和改進程序
8.其他質量體系程序信息
9.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文件
三、參考文獻
[1] 趙志河.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口腔正畸學》:第7版[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2020.
[2]Lee W. Graber.口腔正畸學-現(xiàn)代原理與技術:第6版[M].王林,譯.江蘇: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8.
[3]YY/T 0270.2,牙科學 基托聚合物 第2部分:正畸基托聚合物[S].
[4]YY/T 0316,醫(y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S].
[5]YY/T 0466.1醫(yī)療器械用于醫(y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第1部分:通用要求[S].
附錄:口腔保持器性能指標的相關試驗方法
附錄
口腔保持器性能指標的相關試驗方法
方法一:耐磨耗性能—滾動磨損試驗方法
1.樣品準備:取不少于三個試樣,直徑為100mm,厚度0.5~10mm。
2.樣品處理:用中性揮發(fā)溶劑或中性洗滌液清洗試樣表面。
3.試驗步驟:使用滾動磨耗試驗儀(GB/T 5478),采用H18磨輪,在載荷4.9N,轉速為60r/min的條件下進行測試。
4.結果記錄:記錄達到規(guī)定轉數(shù)(1000r)時試樣的質量損失平均值,精確至0.01g。
方法二:熱穩(wěn)定性試驗方法
1.儀器要求: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熱重分析儀(或相似儀器)。
2.樣品處理:用切片機或刀片切取10~100mg樣品,樣品的尺寸應與所用坩堝匹配。
3.試驗步驟:啟動儀器,設定恒溫溫度為材料的熱成型溫度,加熱時間為5分鐘,快速升溫至設定的溫度,采用等溫模式獲得質量單階損失的TG曲線,如圖1所示。
從TG曲線確定A、B和C點,其中:
A起始點:起始質量的延長線與TG曲線上梯度變化最大點處切線的交點;
B終止點:終止質量的延長線與TG曲線上梯度變化最大點處切線的交點;
C中點:TG曲線與兩基線等距離的交點。
確定起始點質量ms和終止點質量mf。
4.結果記錄:按照如下公式計算樣品的質量變化,測試兩個試樣,取平均值。
質量變化(%)=|ms-mf|/ms×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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